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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
接下来数月,果然如书生所说,来酒铺赏诗的人络绎不绝,生意自然更加红火。又恰逢当朝大诗人杜牧途经山西,这首诗风格与杜牧作品极为相似,一传十,十传百,这首诗倒成了杜牧佳作。
却说书生在此定居下来,白天苦读诗书,晚上饮酒作诗,次日拿诗换些钱财,到酒铺打酒。只是每次见到酒娘,再没有初识的狂放,多了几分腼腆,不敢多说一句话,打了酒匆匆离去。
这一天,书生刚踏出门槛,酒娘小声说道:“人家都说这首诗是杜牧写的。”
书生顿住脚步,沉默片刻,眉宇间的傲气神采飞扬:“随他们说吧。终有一天,我要比杜牧有名气。”
“你知道么?”酒娘的脸比喝了一坛“杏花村”都要红,“我就喜欢你的与众不同。”
“我哪里有什么不同,”书生欲言又止,“只不过多了几分阅历而已。”
“你的诗像故事,读着读着就明白了你的心意。”酒娘指着那首《清明》,“你藏了很多心事,你不快乐。”
书生身躯微晃,嘴角闪过一异样的神差,一时激动握住酒娘小手:“你真得看懂了?”
酒娘脸上的红晕红到了脖根,轻轻抽出双手:“有人看着呢。”
那一秒,时间停顿了,两颗相互爱慕的心,在满是酒香的铺子里,悄悄碰撞。
“我现在还不值得你喜欢,没功名,没家业……”书生面色一黯,随即兴奋地挥着手,又指着自己的脑袋,“不过我有这个,一定会娶你回家。”
“刚正经两句又满嘴胡话。”酒娘微嗔,低头胡乱拨着算盘,“明天是未嫁女子上山拜姻缘娘娘的日子,爹妈忙着酒铺生意,我也没个伴儿。”
书生挠着脑袋怔了片刻,欢天喜地出了门:“我陪你啊。给你讲故事,给你作诗,好不好?”
自此,两人一起结伴游历了很多地方,说不完的话,看不够的风景。书生总是紧紧握着酒娘的手,酒娘用丝帕擦着书生鬓角的汗珠。
爱情,简单,美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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